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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第2/5页)

他跟素珍不同,素珍一到年龄就被郑鑫嫁出去了,她自有父母依靠,消了身契之后也是良民,又有多年丫鬟攒下来的钱,出去之后不说日子过得多好,至少衣食无忧。

    六顺孤儿出身,若不是郑家他只能去当乞儿,跟了郑鑫之后又能学知识,又不用愁吃喝,这等好日子他是不肯离去的。

    原主并不曾多么重视自己这个小厮,反而觉得他年龄小派不上什么用场,一直当做一个可有可无的跟班使唤。

    郑鑫却不一样。孤儿出身无牵挂,年龄小又可培养,几年之内也不用担心婚娶之事,将来大可让他当这锦绣布坊的掌柜,而自己还如在郑家时候一般当个大少爷,过他的自在生活。

    六顺也有着自己的小精明,自请姓了郑,大名就成了郑六顺,对郑家更多了一份归属感,情知大少爷的脾性不会常做这等抛头露面的生意人,便有了些野心,愈发上进,想要谋一个管事位置。

    两人心思暗合,于这布坊而言,那真是一日好上一日,不过一个月就在县里站住了脚。

    郑鑫又请了两个伙计,再带了六顺一个月,见他做事愈发熟络,便直接升他做了掌柜。

    六顺喜出望外,他这等孤儿出身的便是卖身于人,想要得到重用也不容易,大户人家做事最讲究一个牵制。

    汪氏能把邱氏提为姨娘,又听凭她管家,除了卖身契在手,还因为邱氏的父母兄弟都在她的手下,随便怎么拿捏都可。

    六顺这等人就不一样了,一个人,无牵无挂,若是真的起了反心,又凭什么让他能够被制约?

    卖身契不过是一张纸,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够保险,哪怕官府承认,谁又会大张旗鼓去官府追捕逃奴,那般做暴露出来的还是自家的无能,连个下人都管不好。

    这些人情世故就是古代的潜规则,郑鑫早已熟知,然而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精神暗示一下六顺“忠心”实在是件不费力气的事情。

    说起来,他比古代人更多一层不信,不相信任何人能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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