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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长安城 (第6/7页)

严格宵禁,如果有犯夜者,鞭笞二十,即便是官员也不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禁夜制度渐渐松驰,名存实亡。

    里坊为居民住宅之所,所以士庶第宅房舍的建造,是长安城内的一道风景。依其身份、地位的不同,在门向的设置、房屋的间数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制度。

    首先,在住宅门向的设置上,凡三品以上官,或为坊内三绝即门第、才德、文学者可以向坊外临街开门,其他官吏与一般百姓的住宅,都必须向坊内开门。这样,在长安城内的通衢大街两旁,尽是王公贵族的朱门大楼。

    因此,坊里居民只有通过坊门出入,才能进入大街。这项规定,使都城空间形态更加有序,并从空间结构上保证了坊门、市门出入通道的唯一性。

    其次,在住宅门、厅的大小与间数、架数上,也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如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

    当然,在李沂现在所处的时候,夜市、楼阁都早已出现,很多官员已经认可这一现象。

    住宅建造的形式,特别是贵族官僚的宅第,多采取具有明显的中轴线和左右对称的平面布局。有在两座主要房屋之间用具有直棂窗的回廊连接而成的四合院,也有房屋与门不完全对称,用回廊组成庭院。

    房屋的朝向多采用南向,以便冬季阳光照射入室内而抵御严寒,夏天又可以利用东南风取凉。建筑多用较厚的外墙和屋顶,建筑外观厚重庄严而且适宜于北方气候的特点。

    长安城里坊人性化居住尺度、精神意义与物质功能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完美结合,成为最为原汁原味的住宅特色。

    盛唐时期的里坊管理制度结合其封闭性,超大的城市空间保证了长安城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的社会稳定性,使居民区和市场秩序井然,同时保护了内城的安全,促进了皇宫和中央官署的稳定。

    现在的长安城,一方面由于府兵制度瓦解、政治上的失控等原因,治安管理难度加大,效力明显下降。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发民,里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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