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要 (第1/7页)
夕时的声音很大,在没什么人经过的小巷子里显得特别突兀。
李晗雪只走了十多米,她很焦急地想要离开这里,可是高跟鞋夹脚,走得并不很快。夕时的声音尖锐地刺进她耳朵里,她停住脚回头看,过了一个坡度的拐角,已经看不见他们了。
犹豫了一会儿,李晗雪还是朝着巷子深处走去。
走了几步她突然意识到,夕时为什么会知道她的名字呢?吕程告诉她的吗?
可是吕程说,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女朋友了,也断了联系。一直以来,都是他在单方面的寻找她。而这会儿,这个一直“消失不见踪迹”的女朋友却知道她的存在和名字。
所以这个夕时,其实始终都在关注吕程吧。
李晗雪低头看看自己夹脚的高跟鞋,就算高度已经接近8厘米,她还是很矮。
也不够瘦。
人也不聪明……
李晗雪嘟了嘟嘴,萎顿地走进小巷的黑暗里。
高跟鞋发出哒哒的声音,巷子深处越来越黑,隔很远才有一个路灯,还昏暗地照不出多少光亮。两排都是低矮的门面房,但都是屋后,夹出这么一条小巷来,堆放着凌乱的货物和垃圾桶,半点屋里的灯光也透不出。
李晗雪平时跟本不从这里走,安全意识她还是有的。
可是刚刚的情况,她只能一条道走下去,坐上车一起回去的话,不知道要多尴尬。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精致菜肴下的白碟子,唯一的作用就是陪衬,好烘托这份菜肴有多么可口美味,精致上乘。
那还是算了,何必这么为难自己。
就这么脑子里转着吕程的事,李晗雪直到被一束光闪了下,这才抬头看见路边蹲着的人影。
是个年纪不大的男孩子,应该还是学生。留着板寸头,细长的脸,细长的眼,裹着一件品牌运动服。
如果不是那男孩的手里有一把甩来甩去的水果刀,李晗雪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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