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五章 又遇诡事 (第4/4页)
冤昭雪“张梦娇明白了说,
“有如此明显的泄愤行为,看来杀人犯跟死者之间的仇恨不是一般的大。”张梦琪站在尸体的旁边,看了看被切开的死者颈部说。
“泄愤行为”再好理解不过,大多数发泄行为是通过损伤尸体来实现,当复仇行为达到目的后,若愤恨的情绪仍未了,就有了附加的行为动作,嫌疑人会接着在被害人身体或某个部位继续做一些与杀人无关的行为动作。这个现场的血字、尸体上的一条条锐器伤口,就是“泄愤行为”的最好写照。
张梦琪大致扫了一眼尸体之后,把目光集中在了墙面上的血字上。仔细地观察起来。
“结合现场,遗留的印记,血字应该是杀人犯用手指蘸取死者血液直接写在墙面上的,墙面上没有留下指纹,很显然,他戴着手套,而如果我没有判断错误的话,他戴的还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手套。”
“哦?什么手套?”张梦娇缓了缓神好多了,上前有些好奇问。
“杀人犯戴的应该是乳胶手套。”张梦琪很肯定地回答。
“你是怎么判断的?”张梦娇把目光集中在了张梦琪的身上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