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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竹马的情敌1[防盗] (第2/6页)

麻利锁了屏,打算晾一晾那个家伙。

    矿泉水渐渐见了底,息征几乎已经冷静了下来。他突然有些恍惚,大马路旁车来人往,吵杂,炎热,他怎么就在这里,傻乎乎的站着?

    到底是为了什么?

    息征努力回忆着,却总觉着他似乎忘了什么一样,记不清了。

    要不,回去吧。

    息征想起曲晟宁,这个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霸王,回忆着每次他违背了对方后,那个家伙总会用各种手段把他欺负到濒临崩溃,想了想,还是决定再等等。

    等一等,等到收到了曲混蛋的下一条短信,他就回去。

    这个时间不长,等息征扔了个垃圾,他的手机就震动了。

    息征拿出来一看,是条文字消息。

    我看见你了。

    息征不顾自己还在垃圾箱旁,埋头打字。他的消息还没有写完,下一条消息就跳了出来,依然是文字。

    在那等我。

    息征盯着这一行字,咬着牙把辛辛苦苦刚打完的几行字删掉,收起手机的时候,连个哦都不想给回。

    这个混蛋,没必要。

    因为曲晟宁的话是让他等,息征只往旁边挪了几步,继续缩到树荫下后,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等待着那个家伙的到来。

    很快,他就看见从马路对面走了过来的那个人。

    和t恤撒腿裤人字拖打扮的息征截然相反,来者穿戴十分整齐,大热的天,短袖衬衣的纽扣扣到最上面一颗,浅色休闲裤包裹着对方纤长笔直的双腿,刚好比他脚大一码的休闲鞋上,还画着一个奇怪的符号。

    息征扫了一眼就收回了停留在休闲鞋上的目光,他漫不经心抬起头,吊儿郎当一歪头刚想出口呛来者时,他的目光猛地一紧,视线停留在来者的脖颈,脸色大变:“你什么时候纹的身?”

    那是一个有些像倒s的红色痕迹,大约有半截小指般细长,在来者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上格外的明显;不怪息征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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