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可以让人记忆深刻的日子(2) (第3/4页)
完善海盗法典的巴沙洛缪罗伯茨的罗伯茨船规,
可是这种规则,在社会规则制度完善的日本战国时期,想要撬动这个杠杆其实也并非易事,
就说,海盗法典中最重要的一条,也是第一条
“每个船员都有权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大家集体投票决定”,
在如今的武士的上下尊卑观念极为浓重的社会制度下,墨依其实很难实施的下去,
而她最能倚靠的千屿家的七位罪人武士和从佐土原城别管请来的浪人当然也不会允许船上身份低微就连苗字都没有的乡人和他们有着同起同坐的权利。
所以如今她所签发的条例都是比较细微之处的改革,
例如,其中的,“禁止女人上船以及禁止船员赌博,墨依考虑到自己的身份,终究只是禁止了船上的啪啪啪运动和在船上赌博,惩罚当然不能像船规一般的动辄处死,墨依的处罚办法便是清洗甲板。
船规的第四条:灯光和烛光都要在晚上8点钟熄掉。凡是想要继续喝酒的人,都应当在甲板上喝。
以及第八条:船上禁止打架。所有争吵都应当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在岸上用马刀或手枪来解决。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
墨依起先是采取了直接照搬的举措,
而后考虑到实际情况,如今滑稽丸上二十位水手,千屿众的七位和三名浪人,
差不多也才三十几个人,当然也是不会让他们动刀动枪,
于是墨依将第八条修改为“船上禁止打架。所有争吵都应当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在岸赤手相搏!”做为“滑稽丸”的船规。
而这些规则中唯一一条的重罚,只有
“擅自离船或离开战斗岗位的人、偷取同伙财物的人、隐瞒秘密或财物的人,要被处以死刑”是全部照搬。
死刑的方式墨依斟酌再三,也是决定用武士斩首和桅杆吊死两种法子。
而这个法律终究只有不完善的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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