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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庭前谈心 (第1/4页)

    岳逐华的厨艺其实非常好的,没过多久,就一盘盘香喷喷的佳肴端上桌了。

    对于饿了将近一天的人来说,秋绛简直要冒星星眼了。

    等到岳逐华把最后一盘菜上了,秋绛就拉着她坐下,先给她夹了一块鱼肉,表扬表扬一下妹纸,然后就不客气的大快朵颐。

    不过,秋绛毕竟还是个女的,就算穿过来以后没少干狼吞虎咽的事,但是还是有个节制的(怕被噎死)。夹菜不快不慢,挑出鱼刺也非常的小心(怕被卡到)。虽然不如岳逐华优雅,但是也不见得有多么的难看。

    饭桌上,岳逐华好像有心事般,没见怎么夹菜吃饭,倒是拿眼睛一眼一眼的偷瞄着她。

    秋绛表示:她绝对不会认为妹纸觉得她吃饭的样子很帅很美很优雅(果然是个描述废),所以不断偷看她。

    岳逐华有心事,而且是关于她的。

    秋绛心知肚明,一边淡定的吃饭,一边静静的等妹纸开口。

    岳逐华在等开口的时机,秋绛这个人,看似高深莫测,实则没有一点高手的样子,白痴得很。她只要看准时机,说服她不成问题。

    饭过一轮后,秋绛终于饱了,心满意足的放下碗筷。

    岳逐华见状,伸手提起茶壶,拿了个杯子倒了半杯茶递给她。

    秋绛眉飞眼笑的道谢接茶杯,接的时候碰到了岳逐华的手,也不知道是不是秋绛的错觉,她总觉得这时候,妹纸的手好像抖了一下。

    是,错觉吧?

    秋绛低头啜饮茶水,暗自思量。

    按理说以原著妹纸的性格,既好相处,也很惹人怜爱,为毛现实中的,总是让她有种鸭梨山大的感觉呢?

    总觉得哪里没对。

    晚饭过后,秋绛觉得白吃人家的,不做点什么过意不去,于是想去洗碗,然后被岳逐华以救了她一命,应该报答为由,抢了过去。

    秋绛无奈,便随她去了。

    自己一个人走出屋子,迎着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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