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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富兰克林的历史课 (第2/5页)

道:“我本来是在英国的,但是出了点事情,我在英国借口去郊区散心,就秘密回北美想要解决问题,谁知道今天刚刚到波士顿,就被人追杀。”

    酋长关切地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您这样赶回来。”

    富兰克林叹了口气,说道:“这就说来话长了。”

    “我是1764年到英国去的,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是向英国国王请命,把宾夕法尼亚州划为英国直辖的殖民地;二是反对英国国王批准印花税法。”

    “宾夕法尼亚州原本的领主是佩恩家族,他们占据了大量的土地并且拒绝缴税,我曾经为了解决这一土地征税争端在伦敦待了七年。结果在我回到北美殖民地后,由于佩恩家族的运作,我在那次参加州议员选举中落选了。宾尼法尼亚州的各位同仁一致认为,佩恩家族是宾夕法尼亚的一块毒瘤,是吸食宾夕法尼亚人民的吸血鬼,于是州议会派遣我前往英国,争取把宾夕法尼亚州变为英国直辖的殖民地,这样就能永远的剥夺佩恩家族的控制权。虽然我已经不是议员,但是事关重大,我不能不管。”

    “第二个目的,是因为听说英国正在讨论对殖民地实施印花税法案。印花税法案在英国本土早就开始征收了,我原先也考虑建议在北美州殖民地实施这一法案,原因很简单,“无代表,不纳税”,既然我们北美洲的人民和英国本土的人们交了同样的赋税,那么我们也有权力按照相同的条件派遣我们各州的议员进入英国上下两院。但是这一想法被英国当局给否定了,因为北美殖民地有十三个州,人口也比英国本土多,如果按照相同条件派遣议员,那么,上下两院的议员比例,我们北美洲殖民地的议员都将超过英国本土的议员,这是英国人不愿意看到的。这样一来,1765年要在北美各殖民地实施印花税法案也是北美各州人民绝对无法接受,无代表,不纳税。”

    “但是此行非常不顺利,枢密院对我的态度十分冷淡,根本不愿意倾听请愿书的内容。”

    富兰克林叹了口气,又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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