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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七章 艺人待遇 (第2/5页)

各级老师们的薪金、资源的使用等等都要分摊到每个人的头上。

    不过在gv这里,郑荣轩会让人设计一套完善的系统。届时每位练习生都可以查询得到每半年、每个季度,最终实现每个月在你身上的投资数额,一切实施透明化管理。

    可以说练习生本身在公司是赔钱的部门,即便是郑荣轩提高了50%的投资利息,依旧也是赔钱,只是赔的多少罢了。

    因为练习生并不是所有都能够出道的,根据专业的机构调查,韩国有约三成左右的青少年都有着成为艺人的想法和愿望,各大娱乐公司的练习生们更是多如牛毛。但真正能够出道的不足五分之一,更多的是在练习生时期便被残酷的淘汰掉了。

    对这一点,三人都提出了强烈反对意见,尽管整个gv集团都属于郑荣轩。但身为管理者,他们也不可能让郑荣轩去赔钱,所以坚持认为,练习生部门既便是不赚钱但也不能赔钱。因此整个练习生部的总体成本,以半年计算都将分摊到最新出道的艺人头上,其他公司们都是这么做的。最后还是郑荣轩坚持。这才将比例提高到了180%,其余的郑荣轩认为赔了也就赔了,权当是结善缘了,反正又赔不了多少。

    同时,出道合约也不像其他的娱乐公司那样,要优先偿还公司的投资,而是公司扣除一半分成用来偿还公司的投资,其余的将支付给艺人,如果2年之内艺人没有还清投资的,要么一次性拿现金付清,要么在将剩余投资额再次提高20%后,在未来一年内以分成的7成形式来偿还,直至还清为止,同样在偿还清投资额之前,艺人是严禁解约的,否则将支付超高的违约金。

    而且,歌手的经纪分成也与演员有着较大的差别,歌手本身在韩国地位就低,所以郑荣轩继续延用大多数的韩国娱乐公司的形式,分成协议最初为9:1,稍后取得一定地位后会提高到8:2,甚至是7:3,但最终不会超过5:5。

    但与其他的娱乐公司不同的是,gv的歌手合约是范指绝大多数的收益都是这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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