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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 (第1/15页)

    秦桧点击认领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汉族,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病逝,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中文名:秦桧字:会之

    籍贯:中国江宁(今江苏南京)性别:男

    国籍:中国出生年月:1090年

    去世年月:1155年职业:

    1人物生平1)早期出身

    秦桧(1090-1155),出生于江宁(今江苏南京)一个汉族地主家庭。他父亲当过静江府古县(今广西永福县境)县令,这在宋朝统治阶级中只算得上一个小官。秦桧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疾速地飞黄腾达,因此做过乡村教师。他对这个职业并不满意,甚至牢骚满腹,说:“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几百亩好田,不再当“童子师”、“孩子王”,不再靠束修自给,也就可以了。

    2)坚持大义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进攻宋朝京城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

    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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