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写在少女时代八周年 (第3/3页)

续约前拍摄广告也好,或者续约后裸背上阵代言也好,既然和s.m公司续约了,就必须服从s.m公司的管理。

    s.m公司对于肖像权的管控是严厉的,绝对不能放任jess开这个头,否则旗下众多艺人就没法管理了,勒令jess放弃代言是必须的。

    jess和s.m公司的矛盾不是一天就存在,甚至在她亲身上阵代言自己投资的b牌的时候就应该考虑过。

    在矛盾爆发的2014年9月,jess根本就没在韩国,也就是说jess根本没有积极和s.m公司商讨解决问题,反而是撇开s.m公司忙自己的事业去了。

    然后在中国第一场fm开幕之前匆匆忙忙地从美国飞回来,横跨太平洋飞了十几个小时,连时差都没倒过来,就以这样的状态出席少女时代的第一场中国粉丝见面会。

    jess整个九月都不在韩国,有时间忙自己的副业b牌,却没有时间调整到最好的状态为粉丝奉献精彩的舞台。

    这种行为是缺乏基本的艺人职业素养的表现,严格地说是对中国粉丝的不尊重,。

    请问日本第一场演唱会jess会这么干吗?她敢这么干吗?

    jess把中国粉丝置于何地?

    如果这都算以少女时代为第一优先的话,那也只能呵呵了。

    ps:笔者对jess是路人心态,不吹不黑,不写白莲花。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