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好想法坏结果 (第4/5页)
那几乎可以肯定是此人自身的问题。更何况之前强调过,强制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只会令他们大量失去机会,而不会让他们每个人的收入魔幻般地上涨。
凡是从善意的立场为最低工资标准辩护都站不住脚,这一点明白易晓。虽然上文只谈及最低工资法,但相信聪明的你能够在干预工资收入的法规上举一反三,有更深入的认识。
再浅举一例,社保是许多国家都强制要求个人和企业缴纳的。现假设一个十分简化的场景,你每月名义工资10,000,扣税缴纳齐全后到手7,500,而企业依法还需为你缴纳4,000,此时看似这4,000是国家通过法律为你争得的福利;如果无强制性的要求,企业怎会额外支付4,000的保障呢?——若这么想就天真了,因为站在雇主的角度,只分用工成本,雇你的开支是14,000,从另一方面说,平均下来每月你创造的价值起码大于14,000(否则此雇佣关系对企业来说是亏本的)。接着假设,你做此工作创造的价值是15,000,企业每月雇你的利润则为1,000[注,那么,如果政府突然取消了强制缴纳的各项费用,企业是否会照老样子继续支付你10,000的名义工资(保有5,000的利润)?
在自由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不会的,因为其它的企业看见可观的利润会乐于抬价挖走你;公司给你出价12,000,b公司愿付你13,000,公司给你工资开到14,000在越自由的市场中,你的工资会越接近于你所生产的边际价值——市场中的劳资双方是平等的,企业、老板、资本家越多,员工的议价能力才越强,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因此,出于善心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费用,貌似是通过干预为劳动者谋得额外收入保障,其实只是缩减了劳动者拿到手的可支配收入,而那些被征缴上去难以支配的收入大可视其为对劳动者的伤害。[注
许多人对干预收入的法规抱有各种幻想,说到底,是因为不理解人们工资收入水平是缘何而上升的,有的人甚至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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