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 报告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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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子弹重量:50+30.4(火药重量)+30(弹壳重量)=110克。
后座动量:150公斤.米/秒。
威力:0.225mj(动能)+0.37mj(爆炸)=0.595mj
二、爆矢枪
子弹重量:50(弹头)+300(火箭壳体)+1080(推进剂)=1420克
后座动量:424.8公斤.米/秒
威力:1.35(动能)+0.37(爆炸)=1.72mj
可见爆矢枪在后座动量比爆弹枪大两倍,弹药携带量比爆弹枪少九倍的情况下,每发子弹威力仅比爆弹枪大三分之二。十发爆弹的威力显然比爆矢大得多。
由上述结论进一步思考,可知在使用火药武器的情况下,动力装甲兵用“爆矢枪”的战斗力远不如用“爆弹枪”。
这就很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