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第3/8页)
靳舒说道:“是的,走,我们回办公室。我估计反馈也快过来了。”
唐雅然:“蒋队?”
蒋霍夫:“你们去吧,我知道结果就行了。”
案件进展到这个程度,其实距离破案已经就差临门一脚了,所以他去不去问题都不大,这些常年一起工作的同事们会给他一个最完美的交卷。
唐雅然和靳舒回到办公室,其他同事还在忙,见他们回来,尚梦婷立刻就说:“啊呀你们跑哪儿去了,兰青市的反馈来了,来来来,大家一起过来看看。”
兰青市的一个小村子,是王瑞娇的故乡,熊艳和王瑞娇的故乡仅有两个小时的路程,两人都是同一个省份的。第一位死者薛某虽然不是省的,但是她最开始做拉皮条的生意就是在兰青市做的。
但是根据王瑞娇所陈述的,三个人都在兰青市工作过,这就是三个人的交集所在。
所谓的工作,自然就是那种上不了台面的工作,那个时候三个人年纪都不大,尤其是王瑞娇和熊艳,都还没有成年,王瑞娇说当年自己是16岁,家里欠着钱,所以被薛某带着去坐/台,熊艳和她基本上是差不多的情况,所以她一直特别痛恨薛某。
对于熊艳,王瑞娇给的说辞是她和熊艳虽然都考入了同一个学校,但是两个人进来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王瑞娇之前被人包养,还掉了家里的债务,然后就奋发图强的学习,加之她长得好看,所以考入了首都电影学院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倒是熊艳一直都很嫉妒她,也不知道走了什么门路,也跟着考了进来。
但是熊艳的条件要比王瑞娇差一点,她一张网红脸,身上处处都是风尘气息,在美女如云的电影学院里,简直瞬间被人群淹没。反倒是王瑞娇,一入校就被高年级的学长们追捧,什么高冷女神,清纯学妹之类的称号让她一时间还真有点风头无两。
也就是这个时候,熊艳开始四处散播她以前做过小/姐的事情,虽然她和熊艳是一样的,但是熊艳就是摆出一副我就是做过小/姐你
-->>(第3/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