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被领养的混血男孩 (第2/5页)
为学校的明星的。我会去洛克公园,让人们为我尖叫!”
“兄弟,这几个月谢谢你了”爱德华对恩格斯真诚的说到。
这几月的午餐都是恩格斯提供给爱德华的,尽管是最廉价的汉堡,爱德华依然很感激恩格斯。因为连续几天恩格斯发现爱德华不吃午餐,问他为什么。爱德华笑着说弟弟妹妹马上要过生日了,他需要钱买礼物。恩格斯听到后“该死,你每天不吃午饭,放学后还去洗那些该死的车,你疯了!”就这样,有个“卖药”的哥哥的“大款”恩格斯,在提出借给爱德华钱遭拒后,每天给爱德华提供了几个月的午餐。
爱德华向恩格斯摆摆手,大步向打工的洗车行跑去。。。嘴里还念叨着,约翰的棒球帽,斯嘉丽的新牛仔裤。10年的贫困生活,史密斯夫妇没有抛弃爱德华,并且善良的养母凯特对他的爱不比对弟弟妹妹的少,他对弟弟妹妹也十分宠爱。懂事的爱德华没有任何贫民区黑人小孩坏毛病,但是他都不记得,为了弟弟妹妹和别人打过多少次架。每次受伤回家就都对弟弟妹妹说,要求他们不要和爸爸妈妈说,免得他们担心。史密斯太太每次都爱怜的责备他,叫他不要和别人打架,可是每次不论是谁找他弟弟妹妹的麻烦,他都毫不客气!
在黑人聚集的贫民区,二个白人小孩受到欺负再正常不过,可是现在没有了,14岁的爱德华身高体壮,一个人已经能把二三个十七八岁的小混混揍得的满地找牙,不论是在篮球场还是“拳击场”。
二年前,弟弟对他说,哥哥长的太快,太高太壮,他以后终于不用穿爱德华穿小的衣服,他可以穿新衣服了,他还没长这么快。。。。爱德华听到后,坚强懂事的他一个人默默留下了眼泪,12岁的爱德华就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帮助家里减轻负担。。。工作就是送牛奶,报纸。每天早起,背着沉重的大包,跑遍整个街区。经过这样的生活,锻炼出了良好的体力,强壮的体格。现在14岁的他有着不输成年人的身体,他已经可以干“高收入”的工作了——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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