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二十七章 被坑了 (第2/4页)


    扮猪吃老虎,永远都有效。况且现在还不知道那嗜血的底牌,最好在他大意时再来个致命一击。

    “哈哈,有趣有趣,很久没碰到像你这么有趣的凡人了。这样吧,让我来告诉你,我将会如何杀了你吧。”嗜血得意的翘起了二郞腿,口中竟哼起歌来。

    “你,你想怎么样,杀,杀我?”李少宇的双腿很明显的颤抖了起来。

    “恐惧和疼痛会导致凡人的心跳加速,心跳越快,待会放血的时候就会放的越干净,所以呢,我会让你感觉很疼很疼,”嗜血边说着边晃了晃手中的尖刀,“而疼痛又会伴随着恐惧。另外,你放心,我有特殊的手法,到时一定不会让你晕过去的。哈哈。”

    “你,你这个恶魔,禽兽,”李少宇假装着已经认命,只能嘴上骂着。

    “哈哈哈,好了,也和你废话这么长时间了,该办正事了,”只见嗜血把玩着尖刀站了起来,一步步向着李少宇走去。

    “首先呢,我会先把你双手的皮剥掉,露出里面的动脉。来乖,不要反抗,我的手法非常好,会轻轻地。”

    “你,你个恶魔,”李少宇假装着往一旁退去,实际上却在寻找机会,一击致命。

    “哈哈哈,来,要乖乖的噢,你可是我的美味食物,我是一定会好好对待你的。我只喝血,不吃灵魂。如果你不乖的话,我就把你的灵魂也带走。”

    嗜血说着,已到了李少宇的近前,竟然毫不在意似的伸手朝着李少宇抓去。

    对于嗜血来说,现在的肉身只是一副躯壳,他根本就不在意。即使李少宇厉害,能干掉他的这副躯壳,那么再换一副就是,他根本就不在乎。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嗜血是处于不败之地的。

    况且,这副躯壳早已经过他的加持,绝对比这世上的大多数凡人要强。

    李少宇一见对方竟然直接伸手来拉他,心中一动,并未反抗。

    嗜血一见,竟然这么简单就将李少宇拉住,心中仅剩的一点怀疑也消失不见。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