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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魔镜 (第1/4页)

    有名女子,姓敬名元颖。她是人类,她在不归之地里行走,喜欢吃活人的虫落一族不敢靠近她,喜欢吃死人脑子的野狗看见她就跑,丢下满地新鲜的尸体。

    她二十来岁的时候,仗着自己年轻貌美身材好,成功嫁给了一个老年富人。她不嫌弃他的年老力衰,她不嫌弃他在外面沾花惹草。哪怕她的丈夫带其他女人回家过夜,她也是换一个房间睡觉而已。

    敬元颖告诉自己:什么都别听,什么都别管,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喜欢他的钱,我只是要过奢侈的生活,等他老死了以后,我就可以继承他的家产了!

    十年了,他终于死了!敬元颖笑了。

    但是当敬元颖被扫地出门的时候,她又哭了。老人把遗嘱改了,虽然他无子女无亲属,但是他还是没把遗产留给敬元颖。

    他的一切全部留给了外面的女人。

    小三叫做美美,她嘲笑作为正室的敬元颖时,告诉了她遗产的分配原则——越能让他快活,得到的钱越多。

    我十年青春比不上你和她的一夜快活?敬元颖不甘心,她把老人的坟给刨了,把他的尸体偷走。人走茶凉,无子女的老人没有一个像样的坟墓,小三把他的豪华墓地低价转卖,把他的尸体安葬在农村的荒山里。

    敬元颖废了很大的劲,终于带着一具尸体到达了不归之地入口附近的小镇。她和她的家属累得腰酸背痛,但是一想到钱,整个人又精神多了。她要让老人复活,让他修改遗嘱。

    她想:我若是让你死而复生,那么我对你的恩情如山,你于情于理都要把钱留给我。我要所有,所有的钱!

    她天真地以为活死人是可以离开不归之地的,哪怕只有一会儿时间,只要能把遗嘱修改了就好。

    她遇到了即将进入不归之地的老王,她下跪,她祈求,她希望老王可以帮助她把老人的尸体送进去。

    老王拒绝了,还踢了她一脚。

    后来,敬元颖在家属的怂恿之下,一个人踏上了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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