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17章 (十七)员外郎之死(肆) (第4/5页)

说的话也变成了这句。

    阮孟卿颔首,微微一笑道:“想必陈姑娘入京是为了新科状元范良礼而来。”

    陈珈兰不动声色:“哦?是吗?”

    阮孟卿接着道:“陈姑娘来自桐乡城十里镇,恰巧我听说新科状元的家乡也是在那里。”

    那时他虽未回京,但京城里的大事还是知道得七七八八的。

    他说着,对上陈珈兰的视线,嘴角加深了笑意:“当然,我其实是猜测居多,不过当我提起范良礼这个名字时,陈姑娘的眼神略微闪烁了一下,这就说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被他道破,陈珈兰干脆大大方方地承认下来:“我上京确实与他有关。”

    “我听说新科状元并无姊妹,也未曾婚配,陈姑娘与他的关系,我便真的猜不到了。”阮孟卿嘴上说着猜不到,目光却一直看着陈珈兰,“不过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善事好事。”

    他猜得八/九不离十,陈珈兰觉得再瞒着也没什么意思,又念及他的官家身份,说道:“确实,你几乎都猜中了。我上京也不是为了投奔亲戚,而是为了状告范良礼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阮孟卿摩挲着杯底,轻声道:“那恐怕有些不巧。”

    陈珈兰望了他一眼,他眼睛微眯道:“新科状元被封泸州知州,与丞相千金完婚后,已于十日前启程前往泸州赴任。”

    听完,陈珈兰紧紧拧起了眉头。

    她若要状告范良礼,他一没亡故二没失踪,如果不来,那她也告不成。紧赶慢赶,难道还是没赶上他离京吗?

    “还有一事。”阮孟卿说道。

    “什么?”陈珈兰下意识接道。

    “按照前代律法:越诉者,笞五十;申诉不实者,杖一百。范知州如今已经封了官,你要告他便是越诉,没有一副强健的身子骨,那五十杖你可撑得下来?”

    陈珈兰不说话。

    她当然知道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百姓若非逼到极处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