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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青春之歌 (第3/5页)

娘明天上班带把菜刀,谁要是再敢趁机摸我,就剁掉他的爪子!”

    话刚说了半句,就听见楼道拐角处的电梯铃响了。很快,走廊上出现了一个二十多岁,神情倨傲的年轻男子。

    他的个头算是中等,身材有些胖,微微挺起的肚皮把衬衫撑得略微挺起,皮鞋擦得锃亮。尽管医院走廊上到处都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他嘴里却仍然叼着一根吸了半截的香烟。

    看到男子走过来,原本满脸愠怒的李洁馨顿时变得神采飞扬,脸上全是笑意。

    “你怎么来了?连个电话也不打?”

    男子走到护士站的柜台前面站定,手指夹住香烟,仰着头,在空中喷出一个很是标准的眼圈,嬉笑道:“我怎么就不能来?怎么样,下班了没有?我还约了人,一起去吃饭吧!”

    李洁馨很是惊喜,不太确定地问:“你是专门过来接我的?”

    男子单腿斜站着,摆出一个颇为潇洒的姿势,笑道:“上次去ktv的时候,还是你告诉我今天晚上休息。快去换衣服吧!我等着。”

    李洁馨脸上挂满了微笑,一边应和着,一边弯下腰,凑近坐在柜台里面的郑小月,很是欢快的低声说道:“他就是我上次说过的那个人。怎么样,不错吧?”

    上次说过的那个人?

    郑小月仔细想了想,好像有点儿印象。

    那还是前几天上班的时候,李洁馨兴高采烈的告诉自己,说是有个条件不错的高富帅看上了自己,要做她的男朋友。当时李洁馨还说过对方的名字,叫做孟奇。

    孟奇?

    高富帅?

    郑小月下意识地转过头,瞥了站在柜台外面的男子一眼————这种长相最多只能算是普通,一张大众脸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帅”这个字扯上关系。至于高嘛这家伙最多也就是一米七左右,如果脱掉脚上的皮鞋,恐怕连这个高度都无法突破。

    好吧!从外表衡量并且评价一个人是非常肤浅的行为。也许在“高富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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