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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让我报仇,我让你吃 (第3/5页)

比冯浩松更清楚王林康的饮食习惯、行为特征,乃至生活中的每一个微小细节。

    为了得到这些资料,冯浩松花光了全部积蓄,动用了能够借助的所有人脉。

    他查到王林康喜欢去的几家夜总会,在那里耐心等待。可是冯浩松运气实在很糟糕,总是无法遇到王林康。

    那毕竟是个掌握着上亿资产的商人。冯浩松不是警察,不可能直接找上王林康的地产公司。当然,他也尝试过这样做。可是刚进去没多久,就被保安轰了出来。

    王林康认识冯浩松,并且牢牢记住他那张脸。他把冯浩松的照片贴在公司里,尤其是保安部分,反复交代:一旦发现这个人,立即把他轰出去,同时报警。

    有钱人总是变得越来越富,他们手中的资金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钞票多了,很多好处也就随之而来。王林康变成了优秀企业家,变成政府官员的座上宾。在经济挂帅的大环境下,没人关注你曾经做过什么,只看你有没有钱,能不能在当地投资,能否带动当地经济,并且创造更多的就业名额。

    冯浩松想杀了王林康。

    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几乎把他活活逼疯。

    冯浩松想要买枪,却没有足够的钱。

    抡刀子砍人显然是最实际的做法。可是王林康身边保镖如云,也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一年又一年,冯浩松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隐藏在暗处的毒蛇,却无法给予仇人致命一击。

    他早就放弃了通过正常手段报复的途径。

    冯浩松并非不相信法律,只是不相信警察,也不相信法官。就算自己拿出足够的证据,通过司法部门判王林康有罪,这家伙也不过是关进监狱吃几年牢饭,然后又会被放出来。

    现在不比从前,法官对待罪犯通常不会判处死刑。以王林康的身家,即便是判决无期,也有办法获得减刑。哈哈哈哈!钞票就是赎罪符,只要数量够多,阎王老爷也能买通。

    病毒爆发在谁也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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