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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签订契约 (第3/4页)

这么多的火狐白莲,我相信任何一家公会都不可能单独的吃掉。”

    停顿了一下,琉璃继续说道:“而且,现在之所以很多玩家需要火狐白莲是因为火狐白莲出产太少,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它的价格才一直居高不下,如果一时间将这么多的火狐白莲直接出售给五大公会,肯定会使价格下降,毕竟五大公会的人才是火狐白莲收购的主力军。”

    “我觉得应该散卖,这个对于你而言比较麻烦,对于我们公会而言还是很简单的,一半卖给普通玩家,一半卖给五大公会,我相信这是最为稳妥的办法,并且还不会使价格降低,100金每株,七三分,你七我三,如何?”

    说完之后,琉璃忐忑的看着牧浩,说实话,七三分其实并不是他的底线,他的底线是八二分,如果牧浩觉得不妥,他会说下去,不过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就这样报这个价格,毕竟他相信,牧浩除了找他以为,不会找其他人,不然他也不会直接来他们这个店铺。

    “成交!”

    果然,正如琉璃所想,牧浩只是听了他的一番介绍后,便同意了下来,至于琉璃,也是被牧浩如此爽快的态度给无语到了,不过这次他很高兴,毕竟他为自己多赚取了一份收入的份额,虽说只有总收入的三层,不过那也不少,毕竟数量在哪里。

    随后琉璃从背包中取出一份契约,在上面简单的写了这个事情后,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后将之递给了牧浩。

    牧浩只是大致扫了一眼,这份契约上无非就是说牧浩作为出资方,获得最终收入的七份,而琉璃作为操作方,获得劳动的三分。

    在神域中,契约还是十分有用的,可以有效强制玩家,如果玩家在签订了契约后违犯契约内容会受到巨大惩罚。

    而这个惩罚也是根据契约所产生的利益来划分的,如果利益较小,那么会被封号几天,如果利益太过巨大,多则被封大半年,重则被封号,不论是谁,也正是因为这点,只要签订了契约,也基本就相当于不会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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