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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条例 (第2/7页)

新兵训练营自然没有例外。

    只不过,如同后世人对于长假的依恋那般,此时此刻的新兵营面对着刚刚完结了的长假亦是怀念非常,对于某些违反训练规定或是达不到训练标准的新兵而言,更是如此。

    “一!”

    “二!”

    “三!”

    “”

    每一声喊号,都意味着一皮鞭或是一军棍的落下。对于受罚的新兵们来说,没有肉刑、每天都有一顿肉菜、军官从不奴役士卒、有了军功还可以分田地以及很多很多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都要着极大的吸引力。

    但是相对的,这军中规矩实在是太多,严苛的军法、繁复的条例,从入营起每天都在背诵却还是时不时的会干犯到一些不起眼的条例。而用那些训练官和执行军法的军法官、镇抚兵们的话说,之所以会如此乃是他们还没有真正适应下这支大军的节奏,否则那些繁复的条例是根本触碰不到的。

    都一个多月了啊,就算抛去休假那半个月在年前也集中训练了有大半个月了呢,就像是此前在大兰山、天台山以及在金华府历次扩军时新兵们初入营时的感受一样,对他们而言这些条例实在有够复杂,或许正是免除了肉刑之后专门用来折磨他们的。

    这等心思很多新兵都有,很多入了营甚至分到了大片田土的老兵们也都有过,但正如同陈文所说,军法和条例是用约束士卒行止的,防止他们会在一些坏习惯的驱使下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大军的战斗力。

    举个例子,军法对于强抢民财的处罚极其严苛,一旦查明就会斩首示众,绝不姑息,为的就是防止军官士卒强夺百姓财物从军队变成匪帮,同时也是为了让将士们能够把更多的心思和气力用在训练和战斗上,因为只有获取军功才能得到丰厚的奖赏,当年的那支横行天下的戚家军就是这么做的。

    同样的道理,军官士卒领饭,由火兵前去排队领取,带回本队的位置后由队长按照个人在阵型中的位置为序来进行分配,队长要确定了队中每一个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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