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二十五章 胎动 (第3/5页)

贩卖调换赠予等任何形式之私相授受,皆不容许,违者必行重罚

    民户之火耗归公,乃官府于税赋方面降低民户压力之善法,与租佃他地田土由他地卫所所行之代收之法,对象不同,自不可同日而语。代收之法,亦不可废止

    自本年秋税而始,军户之田土,军功抚恤军田军租田所获粮食及桑茧丝皆不得出售私人,由府库及即将成立之常平仓和丝绸专卖局平价收购。有敢将规定产出贩卖私人者,定当严惩

    军户分得之外乡土地,除签署代收协议外,亦可以提前签署代卖协议,收获由当地佃户在卫所的监督下直接出售给府库常平仓及丝麻专卖局,按照收获所得到千户所领取租金,不必缴纳工本费用,每年夏秋粮税征集完毕之十月和转年二月即可领取

    洋洋洒洒的读了大半天,金百户原本也是不识字的,后来在军中学了一些,负伤退伍下来又到培训班学习了几个月,再加上这段时间的积累,总算是磕磕巴巴的把政令告示读完了。不过一想到那些只能让卫所的吏员去读的同侪们,他还是有些沾沾自喜的,至少他现在认识字,也能自行宣读文告,日后升迁自然也容易许多。

    金百户,这是啥意思啊,又是不可废,又是平价收购,还什么专卖,你给咱大伙讲讲呗。

    就是,就是,听得迷迷糊糊的,回了家不好交代啊。

    跟你媳妇交代

    去,去,去,跟俺爹俺娘交代,谁跟你似的,怕媳妇。

    哄堂大笑之中,金百户扫了一眼院子里的这群文盲,不由得叹了口气,其实他最初也只是勉强读了下来,还是千户所的掌印千户专门花了一整天给他们把每一条都讲明白了,才让他们这些百户回到镇子上宣讲。

    都听好了,其实就几条:第一,贩卖赠予调换什么的都不行,敢违反的严惩。咱们是军户,行的可都是军法,别惹军法司那帮活阎王不痛快。

    在场的军户,大多是在军中打滚过的,对于那些繁复的条例和军法可谓是敬之如鬼神,便是

-->>(第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