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第208章 搭骨尸 (第2/3页)
个不是干正经营生的,经常挖出尸体来,卖给别人配阴婚,干的是这缺德带冒烟儿的勾当,一个死人在他们手里至少也能卖个好几大千,贵的时候能卖个上万块,这事儿啊,很有可能是那兄弟俩干的
而那五十多岁的老头儿却摇了摇头,有些不确定的说道:配阴婚这事儿俺也知道一点儿,可是一般挖坟挖的都是一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尸体,林婆子都已经六十多岁了,有谁肯要她的尸体配阴婚呢
这可不好说,卖不了好价钱,那至少也能卖个几百上千的吧现在大多数人死了都火化掉了,能有个囫囵个儿的尸体,那也是很抢手的,那姓黄的兄弟两个可能最近手头缺钱花呢干出这种缺德事情来也不意外村长又道。
听到这里,我就没有再朝着林婆婆的坟头靠过去,那副凄惨的模样我也不敢去看,怕自己接受不了。
不过从几位老人家的话中,我得到了一个非常有用的信息,那就是林婆婆的尸体可能是西里洼的姓黄的两个兄弟给偷走了,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人配阴婚。
阴婚这种陋习从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一度被禁止,但是这种风气,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杜绝,甚至有些直接表现在统治者的身上。例如曹操,他最喜欢的那个小儿子曹冲,在十三岁的时候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作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的时候,阴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之后,就各替鬼混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合葬之。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操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晴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的亲家谓之骨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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