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四章 被认叔父 (第7/9页)
许多职业都是拥有“世袭”制度的,比如一个村子里的杀猪匠,木匠之类的职业就是代代相传的,还有就是像刽子手这样的职业,除非无以为继,一个城市的刽子手也是世袭罔替。
至于这些世家子弟而言,自然是追随父辈的脚印踏入仕途,成为一名官员,当然也可以专研学术,成为一名文士,再不济也就是负责家族的产业罢了。
而像周瑜这样的世家子弟,自然是要进入仕途为家族争光的,毕竟周瑜的能力已经得到了自己堂叔的认可,自己的堂叔还非常肯定的对周异说过,只要不发生什么意外,周瑜也一定可以位列大汉三公的。
而现在周瑜多了刘鑫这么一个实力与背景都非常强大的叔父,势必在仕途上能够走的更加顺畅,更加方便。
所以,孙坚连忙给周瑜使了一个眼色,让周瑜收下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
周瑜本来也十分喜欢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毕竟透明清澈的水晶本来就十分讨喜,再加上吊坠的做工也是十分精致,因此周瑜一来就喜欢上了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只是因为这个水晶吊坠的价值极高,所以周瑜才没有敢直接收下。
现在有了干爹孙坚的支持,周瑜也就选择收下了这个水晶吊坠,当然,周瑜可没有忘记感谢刘鑫,“那就多谢刘叔父了。”
刘鑫笑呵呵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是得意的想着,自己用一个水晶吊坠换了一个周瑜,这波不亏。
这时,一边的孙坚看着周瑜手中的水晶吊坠,做出了一副十分后悔的样子,这让刘鑫有些好奇的问到:“文台兄,你这是在干什么,难道你也想要一个水晶吊坠吗?”
周瑜这时也看见自己的干爹孙坚,一直对自己手中的水晶吊坠虎视眈眈,好像有着什么不好的想法,于是周瑜果断的将手中的水晶吊坠戴在了身上,一副我谁都不给的样子。
孙坚见此情形,有些遗憾的说道:“哎,我是后悔我这次没有把我家那个小子带到洛阳来,我家那个小子和周瑜大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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