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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三章 手目之手 11 (第4/7页)

“你是说这个妖怪吗?这可是手之目哦。”

    “手之目?”

    “是啊,一种挺逗趣的妖怪,是个手上长着眼睛的怪物。据说手之目生前是一个盲眼艺人,每天去餐馆弹琴,靠客人的施舍度日。不过一天的晚上,当他拿着琴和一天所得的施舍回家时,被一个强盗杀死,并抢走了他的钱。因为心里头感自己死得极冤,所以死后便化身为手之目。他面部的眼睛仍然是盲的,但在两只手上分别长出两只眼睛。为了报仇而四处游荡,“看”到了疑似凶手的人就冲上前去将其掐死。但由於他生前是个盲人,所以不可能通过“眼睛”找到凶手,所以不巧被他撞上的人只能自认倒霉。”

    “并不是通过眼睛去寻找当初杀害自己的凶手,仅仅只是凭借感觉。”

    “不,如果要说的话,也不能说凭借感觉,而是碰上他的人,倒霉罢了。”

    “那么d市这一次被掐死的人?”

    “当然不是符合他的掐杀目标才被掐死的,只不过碰巧而且,当时他正好出现在那些人的身边。并且那些人也倒霉,正好还都让他看到了,所以直接被误当成当初杀他谋财的强盗咯。”

    就因为生前强盗所杀,死后怨气难消,所以化为妖怪出来索命。又因为不曾见过那杀害自己的强盗,无法辨别强盗究竟长成什么模样,所以遇上他的人一致被认为就是当年截杀他的恶棍,全部惨遭他掐杀。

    一开始,他们还觉着这个人掐杀的对象,是特定的。不过现在看来,倒也非此,只不过碰巧,每一次他出现的时候,边上正好都是同个类型大概类似的主。

    凑巧的出现,凑巧遇上大体相似的类型,看来这一份凑巧,有必要好好的沉思沉思。

    沉思。

    这一份凑巧自然有必要好好的沉思,不过沉思却不是眼下需要做的事,毕竟他们跟前还杵着一个妖怪,而且还不是一个善性的妖怪。摊上这样的妖怪,要是一个不留神让他的手掐上自己的脖子。

    那么命就只能乖乖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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