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壮阔规划 (第3/9页)
至05吨。
可以很容易算出,约需近2000人的挖掘队的生产量,才能堪堪保证正常生产。
为了保险起见,以及让有多余的铁矿存入仓库,李啸安排了整整3000俘虏,去干挖矿工作。
而磨矿与洗矿以及来回运输,则亦安排了2000余人。
李啸规定,这最苦最累的挖矿工作,便是那些在互相检举中,犯下罪行最重的流寇担任,罪行稍轻者,则去干碎矿与洗矿工作。
这些俘虏,都是属于劳改性质的义务劳动,除了包吃住外,没有任何工资待遇,每天都在监工的皮鞭下干活,算是为他们犯下的罪行,所进行的救赎。
以前干这类辛苦工作的二千余名河南百姓与单县本地百姓,则被李啸安排到其他地方。
这样一来,一万余人的被俘流寇军兵,还有4000余人需要安排。
李啸再从这4000余人中,选出比磨矿队与洗矿队的俘虏们,罪行又要轻些的3000人,把安排他们成为操作高炉与炒炉的炼钢工人,正好满足扩建高炉与炒炉所需要的人力。并且,为了使他们工作更加尽心尽责,除了包吃住外,李啸还给他们每月2钱银子的工资酬劳。
最后,剩下1000人罪行最轻的俘虏,则进入锻冶场中当学徒工,每月工钱为3钱五分银子。
李啸这样给俘虏们分了个三六九等,人为制造待遇差别,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们抱团,使他们就算想要反抗,也无法形成凝聚力。
接下来,作为用工大户的锻冶场,则被李啸分成了三组,一组专门生产武器,包括实心炮弹,震天雷外壳之类,一组专门生产盔甲一组专门生产各类生活用具。按总头张铜柱的要求,大批招收流民男工,作为学徒工,除了上面的1000俘虏学徒工外,又吸收了从挖矿场地调出的2000名河南百姓以及3000名流民壮男进入锻冶厂中。
其实锻冶场还不止接收这么些男工,另外,诸如盔甲组之类需要手工活极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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