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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大宋不讲血统论 (第4/6页)

多,当然,也不能让他白拿。

    大宋的公务员不是可以公开兼职吗?到时候让他也帮帮我们,报酬给多点儿。

    计划就这样安排设计好了,这时,鲍威也赶着四轮/大驴车回来了。

    再去一趟吧,多带些吃食给他送去。

    鲍威这孩子就这点好,有同情心,他也见那个法可提辖家里贫寒了一些,便乐呵呵地又再跑了一趟。

    话说法可提辖回家时,他的妻子正在缝补衣物。

    他的妻子是他原先在老家迎娶的,那时候,他还没有高榜得中,全仰仗着家族的供养,才能安心读书。

    家族的族长感觉他可能会有前途,便将自己娘家亲戚中的一个好女子许配于他,当时成婚的花费,由于毕竟是在农村,也不算太多,都是族里全拿了,算是家族全额投资他身上了。

    可是待到他高榜得中之时,发生了些意外。

    由于他相貌堂堂,举止不凡,小样儿的,还挺阳光的,便为一个权势之家所看中。

    揭榜之日,权势之家便派出十多个壮丁突然簇拥至其邸店,把法可小青年围堵住了,他怎么挣扎也没有用,只好被裹挟着前往。

    不多时,他看到一位身着高官袍服的人来到他面前,人家还是正三品呢。

    那人说道:“某家只有一个女儿,长得并不丑陋,愿意嫁与公子为妻,不知可否?”

    当时的法可深深鞠了一躬,老老实实地说道:“某出身寒微,如能高攀,固然是件幸事,要不您等某回到家乡和妻子商量一下再说,如何?”

    当时那个高官苦笑不已,说:“若是夫妻不安者,可和离,不坐,你可明白?某可以给付一笔钱钞”

    这话的意很明白了,你法可完全可以以感情不和而离婚,没有问题的,我是有钱人,可以给女方一笔银子,当青春补偿金了。

    在大宋时期,女子离婚或是再嫁都是平常的事情,而且离婚时还可以分走一部分财产,再嫁时,也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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