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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6章 三年潜伏发展——修路篇 (第5/6页)


    来自江湾工业区的水泥厂经过先后三次扩建后,新增熟料窑三百座,年产量达到40万吨,其中普通民用标号水泥5万吨,军用高标号水泥35万吨。

    民用水泥量如此少,这是因为水泥的造价还是很高的,普通老百姓一般都用木材盖房,只有富裕人家才用得起水泥来盖房子,而且每年生产的民用水泥基本上都是上海县县城和周边小镇的居民采购,因为这是李卫国强令实行的法令。

    原来,李卫国考虑到上海是自己老巢,且周边地区一马平川,几乎无险可守,尽管建成了吴淞口要塞,上海县城也进行了二次扩张,修建了新的外城城墙,大幅度提高的防御能力,但李卫国还是觉得不够,于是他下令整个上海县城内的新增住宅不得再使用木材和土房,全部更换为钢筋水泥建筑。

    由于上海县老城区地方狭小,大量富户和难民迁入,造成城市拥挤。当李卫国批准的上海新县城(外城)开工建设后,老城区变成了内城,只允许政府机构和官员家属居住,所有平民全部外迁到新城区居住。

    不过,上海县城扩建之后,虽然地方增加了几十平方公里,但李卫国想到今后上海的人口还会暴增上百万,所以考虑到地皮问题,决定新城区内不再有平房,全部都是规划好了的楼房,三至五层楼房,富户可以单独购买三层楼房作为别墅,平民住进楼房,一楼为商铺,楼上为住宅,这样大量节省了土地每个楼房设一个保长,实行保甲连坐制度,方便管理,严防敌对势力间谍渗透。

    一开始,老百姓自然是怨声载道,不过李卫国强势,一手大棒一手甜枣,军队强行将老城区的居民迁入新城区,同时给予住房补助,有商铺的居民直接给商铺,且全都是商业街的好地段,这才稳住了他们。至于外来的难民,他们本来是要睡大街的,不过李卫国仁慈,按照户口都给了他们楼房居住,不过代价是要给李卫国干活,用工钱来偿还住房贷款。

    整个上海外城区,全部都是钢筋混凝土建筑,而且不允许有平房(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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