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印第安生番 (第4/6页)
印第安人。不过既然已经叫印第安人了,也就没有改名,就按照王新宇给他们取的名字,叫他们印第安人吧。
从印第安人手里换取黄金,也是发财的一条路子。
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等人负责的船队,从大陆运输匕首、短剑、短刀、矛头、铁箭头等铁制品,运输瓷器、棉衣等生活用品去美洲,到了那边之后,基本上铁制品可以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瓷器和棉衣也可以换到大量金子。
印第安人还没有南洋土著人那样对金银的概念,南洋公司同南洋土著人贸易虽然也是暴利,但南洋土著人毕竟是见识过来自大陆的商品,在他们那边价格卖得贵点,也不可能用铁器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可是在美洲,印第安人那边却可以赚到更多钱。
在当地印第安人眼里,比石器硬得多的铁器,穿在身上十分保暖的棉衣,可以用来把大米烧成香喷喷米饭的陶罐,晶莹透彻,烧熟了特别香甜可口的米饭,喝下去感觉快要成仙的美酒,这一切都是好东西啊。
而黄金呢,印第安人手里却有很多黄金,多得都用不完。黄金这东西不会变质,不像铁器那样会生锈,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黄金在几十代人之后都还闪着亮光,后代又淘到新的黄金,一代代人积累下来的黄金根本就用不出去,变成了印第安人头上的装饰品。
可是现在黄金可以换到那么多实用的好东西,印第安人自然很高兴的拿黄金去交换。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那么老实的,也有一些部落的印第安人眼红那些坐船过来的人们手里有那么多好东西,他们想到了抢。
对待那些会吃人肉,抢劫他人部落,甚至把主意打到了明国人身上的生番,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武力来解决他们。
“杀!”数千印第安生番呐喊着,挥舞着石矛石斧,手持用骨头做箭头的弓箭,向明军的营地冲了过来。
明军架起了大炮,布好了火枪、弓箭、刀盾和长枪阵。
“轰轰”火炮喷出火光,霰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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