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城里去(三十四) (第4/6页)
饿地步饿。
处理好皮子之后,李竹伸头看了看天色,觉得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要吃午饭了,也没等墨玉回家,直接接开始刷锅烧灶做饭。
现在的乡下人,一般都是吃两顿饭的,只有城里人,或是家中余量众多才会吃三顿饭。
但自从李竹来到这之后,除非是她不想吃,要不他们都是吃的三顿饭。
不说别的,但但一个养人,墨玉就让那些满嘴大话,说他是什么什么人的男人甘拜下风,毕竟在这个贫瘠的命弱到都活不成的地步,墨玉就从没让她被饿着过。
单单这一点,墨玉就胜过很多人。
忙碌了一个上午,等到中饭刚刚上桌大门外就传来开门的声音。
李竹往外伸头一看,背着竹筐的墨玉正好迈步进来。
回身拴上门,墨玉朝歪着头看他的李竹问道:“吃没吃饭。”
李竹摇了摇头,道:“还没,这会刚刚做好午饭,你把东西放下,洗手过来吃吧。”
墨玉应了一声,把竹筐里的米面拿了出来,放到灶房的碗柜上,又从框子的最底部拿出了一包鸡蛋糕,提着拿包鸡蛋糕去了堂屋。
堂屋里的饭桌,摆了一道菜,就简简单单的一道菜,菜里油水颇多,一点也不像现在人常吃的饭菜。
久不用这么多的重油重盐,猛然吃一次,吃的人不是感觉特别好吃就是会反胃恶心,还好李竹的症状是前者,而墨玉——人家好想没觉得吃到嘴里的饭菜有何不同。
饭后,李竹为自己以及墨玉的胃全部点了个赞,这才有空问他之前有没有收到她的信。
李竹问到这事时,墨玉还卖了个关子,道:“你猜”
李竹的回复是“”一个爆栗。
挨完打也就不皮痒了,墨玉乖乖的转身去拿他之前背过的那个框,从框里摸出了一个小布包,那是一块新买的布料,是留着给李竹做新衣服的穿的,而那布的中间包裹着一封市里的地址发回来的信件。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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