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命之恩,焦心化泪流 (第3/4页)
沓的故事气的。
确切的说,是因为自个此时身上的那些缓缓蠕动的蚂蝗!
前边,咱们曾经提到过,马正阳吩咐自个的徒弟,用药酒泡过的活蚂蝗,来祛除胡不归身上所受的怨秽之毒,那些蚂蝗曾经被药酒浸泡过,这浸泡的药酒里面,就含有一些类似‘麻沸散’一类的麻醉药物,可以用来止痛。
这些被药酒浸泡过的蚂蝗,在吸食胡不归体内的毒血的同时,那些麻醉的药物,便随着胡不归的伤口流进了他的身体之内,这样一来,胡不归虽然能感觉到微微的疼痒,但,凭了胡不归的毅力,还能勉强忍受。
只是,到了这会儿,那些蚂蝗因为吸食了胡不归体内的尸毒,绝大多数的蚂蝗都已经死去,掉落在了胡不归周围的地上,只有那极个别的,还依旧粘伏在伤口之上。这麻醉的药效已过,伤口的疼痛感立马就被突然放大了几百几千倍,如万千根针刺一般,疼的胡不归是呲牙咧嘴,如坐针毡,这才有了那几滴眼泪的出现。
事实虽是如此,但,这几滴眼泪,看在马正阳的眼睛里,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马正阳瞧得胡不归面露苦楚,眼含泪花,老脸也是一红,心里暗道一声:真是人老糊涂,我怎地只顾着讲说自个的风光过往,将这事儿给忘记了。是了,我早就听闻,那骆千山有三个徒弟,个个本事非常,其中有两个徒弟,早些年入了尘世,做了军员,想来这小子是骆千山后收的徒弟,想来与那余下的一人感情很深,猛一醒来,还在记挂着那人。可以说,这小子还是比较重情重义的。
原本的,本事平常,呆笨愚痴的胡不归,不知不觉间,在马正阳心中的印象,猛然上升了几分。
这事儿是马正阳有错在先不假,但,凭了马正阳的个性,纵横江湖数十年,怎肯在一个后生晚辈面前认错?
只见,这位纵横术魔两界几十年的老者,胡子一吹,横眉一立,猛然跳将起来,伸手就在胡不归的脑门上弹了一个脑蹦,教训道:“小子,你真不识好歹,现在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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