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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心情不同 (第3/5页)

不该把好多事瞒着自己?更痛恨他把自己也算计了进去,让自己充当他们的演员或者是帮凶。可自己对于好多事情根本就是一无所知,否则也不会傻乎乎的为“受害者”伸冤,还把猪血“血书”带到会议室了,更可笑的是自己还提议让董桂英来到会议室。

    冯志国痛恨自己为什么要相信魏龙。他还痛恨自己为什么要替侄子出头,去办自己不愿意办的事情。

    我实在是冤啊,是被魏龙和我侄子给蒙了。可赵中直和其他人会相信自己是无辜的吗?

    不管别人相不相信,赵中直是不相信冯志国是无辜的。事情能有那么巧?

    冯志国提议让魏龙等人列席会议,结果三个副部长都成了冯志国帮凶,整治楚天齐的帮凶,这是巧合吗?

    冯志国还正巧遇到了那个董桂英,她也正巧把告状信给了冯志国,能有这么巧的事吗?

    本来是研究人员调配的会,冯志国却在说到青牛峪乡时抛出了所谓的告状信,这也太巧了吧?

    他还以“心情激动以致不能讲述”为由,让把“受害人”请到现场,这也太巧了吧。更巧的是“受害人”还有台词备用,让楚天齐都疲于应付。

    多种巧合就不是巧合,而是设计。冯志国在这些事里恐怕不光是演员吧?否则,巧合的太巧合了。赵中直对自己的分析给出了最终判断。

    赵中直的判断有些冤枉冯志国了,因为好多事冯志国确实不知道。但也不算是冤枉他,因为如果冯志国不是听信了魏龙和冯俊飞的话,对楚天齐有成见的话,这些巧合也就不会应到他的身上。否则,一个县委副书记怎么会理会一件和自己根本搭不上边的事呢?那么多上访、告状的事,甚至都有人要跳楼了,可是他管过吗?再说了,有人请他这个主管党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管过吗?

    是“公报私仇”才让冯志国踏进了这个漩涡,归根结底,“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怨不得别人。

    尽管冯志国没有抬头,但他仍然能感受到赵中直目光中那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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