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六章 陈文明作证 (第2/5页)
明白了一件事:陈文明在替大家说话。陈文明这是怎么啦?众村民疑惑不解,不由得面面相觑,脸上都写着一个“惊”字,既惊讶又惊喜。
忽然,杨二成现,那个大高个又出现在旁听席上,还是在原来的位置,不禁心中一喜,暗暗点了点头。
“咯咯咯,真是笑话,你说的是电视剧内容吧?”一个女人插了话,说话的是被告代理人连莲,“陈文明,你怎么能作证?”
审判长斥道:“被告,你怎么总是打断别人,一会有你言的机会。”
连莲争辩着:“陈文明没有提供任何资料,没有经过任何手续,就直接这么闯进来,就信口开合指责我方,这符合证人出庭的程序吗?”
“是与正常的程序有出入。但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有规定,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审判长回答,“当然,证人要对自己的证词负责,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庭能够多获取一些知情人的证词,对法院最终判决也是有帮助的。”
“检察长,陈文明是派出所副所长,直接隶属公安局领导,公安局现在完全站在原告立场上偏向原告。他的话肯定有失公允,怎么能信?”
“我说已经信了他的话了吗?”审判长反问,“还有,你口口声声说公安局偏向原告,有什么证据吗?”
“我他们反正就是偏向,原告律师都是公安局给联系的。”连莲向旁听席一指,“公安局局长都亲自给助威来了,上次是常务副局长来的。”
“连女士,你提供的资料显示,你有资深的法律背景,而且做法律顾问多年。那么,仅凭一些猜测就做出结论,符合‘以事实为依据’的要求吗?”审判长严肃的面孔出现一丝笑容,但显然是冷笑,“假如原告律师是由公安局帮着联系的,那也正常啊,本来政府就指定公安局牵头处理此事的。当然,如果被告也没有找到律师的话,公安局肯定也会帮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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