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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咖猛部落二三事·上 (第2/4页)

安珀纳迦学习去了。本来应该全天去的,但因为眠的缘故,芙萝申请了只去半天。眠对这里的医术很感兴趣,因为他潜意识觉得自己的医术应该不错,可是在芙萝家院子里晾晒的药草,自己却又觉得很陌生。这时候阿蒙斯就会过来陪伴眠。眠看得出来,阿蒙斯也很忙,是放弃了一部分工作专门来陪自己的。

    在阿蒙斯的陪伴下,会有一些亲切的叔叔们来看眠,送他可爱的小礼物,比如兽毛编制的围脖,或者看不出材质的美丽手镯。几个身材壮硕气息野性的叔叔还会变成大动物来逗眠开心。最常来的是红发红眸性格火爆的瑞德叔叔和棕发棕眸性情温文的珂珂伊叔叔。他们总是一起来,珂珂伊会为眠唱好听的歌谣,充满温暖的感情,而瑞德会变成火焰一般的红狼,用蓬松的尾巴拂过眠的脸颊。

    通常这个时候,方晓恩总是跟阿蒙斯在一起,也因此眠与方晓恩也熟悉了起来。有时候芙萝与阿蒙斯都抽不开身,方晓恩也会自告奋勇地来照顾眠。

    夜幕降临的时候,芙萝就会回到家,为眠熬煮香甜糯软的颗罗粥。据说粥是方晓恩家乡的特色饭食,巫医安珀纳迦尝过后,认为其富含营养易消化,最适合三到七岁的小雌性,于是在部落里推广开来。晚饭之后,眠会早早地钻进喀绵兽绒卷成的暖和被窝,将一顿好眠作为一天的结尾。

    如果说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的话,眠翻翻白眼,那就只有那只不分早晚经常来打搅自己的香甜睡眠,喜欢对自己动手动脚却不喜欢自己亲近别人,不论怎么赶都死赖着不肯走的金毛狮子了。

    尽管无论是芙萝还是阿蒙斯,就连方晓恩都对那只蠢狮子表现得很嫌弃,也会偷偷告诫自己,那只蠢狮子居心叵测,千万不要被他骗了,尽管自己也对那只神经大条鲁莽,经常不顾自己的意愿拖着自己四处跑的蠢狮子表现得爱答不理,他还是只要有时间就摇着尾巴跟在自己身后,实在令人烦不胜烦。

    金发金眸的喀琉斯喜欢保持在兽形状态,因为刚刚成年,正是容易狮血沸腾的年纪,在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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