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罗马军团” (第2/5页)
列;武器与青年兵同,盔甲由于年龄与财产会更好。后备兵:年龄最大,经验最丰富;通常构成军队的后备队;组成军团的第三横列。骑兵:在装备都要靠自己准备的义务兵时代,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负担起马匹,这意味这他们数量稀少,通常只用来侦查与传令;装备骑枪与小圆盾。
而我们所有兵种的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罗马共和国公民的兵役;兵役对罗马市民来说,与其说是一种义务,倒不如说是一种代表荣誉的高贵权利。17岁到46岁的公民全都有义务应征入伍,并按照年龄和所持财产多少被分为4个兵种。此外,47至60岁的高龄市民,虽不必服野战军的兵役,但有义务随时应召参加罗马城的守备部队。
这些人中,年少者和无力自备重装步兵所需装备者充当轻步兵。拥有一定财产的青年充当“青年军”、壮年则被称为“成年军”,这两者构成重装步兵的主力。最年长者以及军旅经验丰富者则属于“后备军”。富裕的市民往往以骑兵或是骑士身份出战。”
听到卢魁斯对罗马军团一点一点的描述,情不自禁的称赞道:“原来罗马军团的战斗力源于这么精细的制度啊!”卢魁斯则立刻反驳道:
“罗马军团的战斗力从来都不是靠制度保证的,而是靠军法!罗马军队之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皆因其对军人的严厉法制。一名罗马青年若犯大错也经常罪不至死,而在军队中逃跑,偷窃,丢掉武器、盔甲及同性恋都是死刑。而其中最恐怖的便是“什一抽杀法”。
罗马军法中规定战场逃跑的人要被判死刑,而执行的时候长官仅仅拿武器轻轻碰一下示意,然后所有其他士兵随意对此人加以任何凌虐及屠杀,其死状惨不忍睹。而如果一个团队集体逃跑则所有人抽签,十签中有一死签。抽中者按前面所说的加以惩罚。
由于这种利法使得士兵不敢逃跑,所以即使兵力少于对手的时候罗马士兵也会拼死而战直到全部战死。”
卢魁斯的话让奥斯卡目瞪口呆,他没有想到罗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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