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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六院一部·下” (第2/5页)

同不接壤国家的经贸活动。

    并根据授权代表奥古斯都家族处理与其他势力贸易组织的关系,牵头承担奥古斯都家族在对外贸易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第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家族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第十一,宏观指导奥古斯都家族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

    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奥古斯都家族经济有关工作。

    第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奥古斯都家族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

    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产业对外投资开办产品生产工厂。

    第十三,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具有国家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

    第十四,牵头拟订并执行各个行省之间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各个行省有关部门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各个行省之间的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各种问题。

    第十五,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奥古斯都家族产业在国外的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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