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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君民问题 联军矛盾 (第2/6页)

却是非常困难的。

    当然,既然是治世这个问题,主要的还是要说儒法几大学派的治世思想了。

    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有“民为邦本”的民本观念。儒家认为“天生民而立君,以为民也”,而且儒家把原始宗教的天的观念,具体落实于民的身上,把民升到神的地位。如儒家认为“天聪明,自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再如“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再如“民,神之主也”和“民和,而后神降之福。”又谓“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所以在儒家思想中,民的地位代表着天与神的资格,站在统治者之上,对人的关注构成了儒家人本主义传统的重要方面,或者说民本思想构成了儒家思想中的一大特色。

    儒家的民本思想一方面表现在对“民”的“关注”、“重视”上,主张“重民”、“爱民”、“以民为本”;另一方面表现在他们对统治者的“德”和“贤”的要求上,主张实行“德治”、“仁政”。他们所突出、关注的不是贵族威严,而是平民意志;不是贵族权益,而是平民命运。具体而言,儒家的民本思想表现在:

    首先,统治者必须想到人民,为了人民,关心人民的利益。孟子曾说:“民事不可缓也。”,针对苛政给人民带来的苦难,他呼吁统治者要“救民于水火之中”。要求统治者实行“德治”、“仁政”,慎刑罚,薄赋敛,处理君民关系要做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甚至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暴君污吏欺榨百姓,在儒家思想中是不承认其政治地位的。

    其次,天命即人命,人民的意志便是统治者合法性的唯一依据。人民有权选择他们喜欢的君主。比如齐宣王攻打燕国,获胜后问孟子是否应该吞并这个邻国。孟子把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作为决定条件,他说:“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这说明统治者必须注意倾听人们的意见,而不能任意妄为。

    第三,儒家认为民心向背决定统治者得失天下,所以,统治者必须赢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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