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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不知不觉过去的第五天3 (第4/6页)

与大楼之间预留的山脉伸过去,在荒草凄凄树木稀疏的山岭间,一个人影缓慢的移动着。当吕清广的灵识束感受到他准确的气息就是一愣,这个人居然是一直在逃的兰学登。

    在山路上慢慢行走的兰学登一点儿没有逃犯的仓惶与畏缩,没有一点儿惊弓之鸟的胆战心惊,一步步步履稳健的不慌不忙的慢慢走着,就像是一个踏青者,一个经验丰富的背包客。兰学登背着一个瘦高的旅行包,包的两侧插着各一个大号的矿泉水瓶子,一个已经快要见底了,另一个还是满的。他上身穿着短袖的棉体恤衫,下身是宽大的工装裤,脚下是厚底儿的登山靴,带着遮阳帽。前进的速度不快,一步一步的很有节奏感,很显然,他是可以走得更快的,但他没有,他选择现在的速度是为了节省体力,他都可以从漫步过渡到奔跑,如果扔掉背包他可以跑得很快的。当然了,这是他自己以为很快,参照的是警察的机动能力,比警察跑得快对于逃犯来说是必须要做到了,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让警察根本看不到人影。

    兰学登很显然是做到了这一点的,他周围不说没警察,方圆十几公里之内都没有一个警察,一个都没有,也压根儿不会有警察到这儿来抓他,既是猜到他往这儿跑了也不来,太费力气了。而捉拿兰学登似乎不是那么要紧的,起码没有哪位领导专门为此做出过指示,也没有谁愿意出办案经费,谁吃多了会那么卖力呢。

    兰学登是第一个投进来的棋子,是他打破了僵局,也是他在关键的时刻撞了陈宇的车,将陈宇截了下来,并成功的吸引了众多视线以转移注意力。如果不是时间流速突然异变,兰学登很有可能超额完成任务。诚然,他超额完成任务未必一定就有好果子吃,指不定没有更艰巨的任务等着他,或者被灭口被冷藏等等,说不定会跟现在一根样子,被当成弃子扔在那里不管不顾的。

    其他势力估计也没兴趣搭理兰学登了,更不可能把他当成一盘菜,时间轴的异变全盘打乱了他们的布局,让后台的走到了前台。

    在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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