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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23章 无名氏之墓 (第2/5页)

一个人的,还有你的一份。

    况且你大哥虽亡,尚有金哥这个儿子,他是你大哥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退一万步讲,如果别人不认可金哥,你大哥这一脉算是绝户了,其财产所有权理应归你所有。

    所以,于理于法来讲,冯大不是霸占了你们家的财产,而是霸占了你的财产

    西门如兰被绕糊涂了,她在无聊之余也读了不少书,但大多是关于诗词歌赋的,至于律法类枯燥无味的书籍则是一本都没有看过,故而对于财产继承权这类问题知道的还不如梵羽多。

    那是不是说,我们现在通过打官司,就能把财产夺回来了西门如兰眼前一亮。

    她对于自家巨额财产并不在意,但与其落在冯大这种小人手中,倒不如物归原主,由自己来支配,这样也能解了自家的燃眉之急。

    梵羽叹道:从理论上说是这样的,但是现在知县魏文秋与冯大沆瀣一气,我们想要夺回来,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西门如兰听了倒也不以为意,相对于这些身外之物,她更关心为兄报仇的事情,因此道:能不能夺回家产并不重要,怎么样才能让冯大伏法受诛呢

    梵羽看着她道:如果报仇与夺回家产只能二选一,你会怎么选择

    西门如兰不假思索,斩钉截铁道:报仇

    这样的话就容易办了,我写一张状子,你去县衙递上去,然后就等着冯大伏法受诛吧。梵羽自信满满的说道。

    西门如兰听了,露出将信将疑的神情,道: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不过在这之前,我要清楚的知道,你们家在阳谷县有多少产业梵羽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计较着接下来的计划。

    我对这些不太感兴趣,所以一直都由哥哥打理,我偶尔也会参与,具体项目不太清楚,但是家里的产业我是知道的,除了我与大哥所住的庄院以外,还有狮子楼酒楼迎客赌坊回春堂药店

    梵羽向火盆中添加着木炭,心里却是越听越惊,难怪在阳谷县只有西门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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