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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八章 【单挑】 (第4/4页)

障未被遣返的平民的基本权利等;禁止破坏不设防的城镇、乡村;禁止杀害、胁迫、虐待和驱逐和平居民;禁止体罚和酷刑;和平居民的人身、家庭、荣誉、财产、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应受到尊重;禁止集体惩罚和扣押人质等。

    如在本公约签订之后,在公约有效性存续期间,如有交战方人员违反本公约规定之准则,故意伤害战俘及平民的行为,可是视为对本公约的亵渎和挑衅,届时本公约缔约方(含第三方)有义务将违反者极其团体抓捕归案,以反人伦罪除以极刑(包括但并不拘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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