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伏特 (第3/5页)
的同时,也在合作研究一些东西。”
杨麟点点头,心里很是惊喜,看来赵翔的西方已经有所建树,开始源源不断的为自己收集西方的各种科技人才。杨麟没有再迟疑,和煦一笑,轻声说道:“不仅如此,我的建议还有,既然灯泡的结构就那么几个,玻璃罩、灯丝和接入电路的终端。那么,咱们能改动的除了它的使用环境,内部改善的就是灯丝的使用材料。”
此言一出,听杨麟的意思,似乎有更大的大招在后面等着,更加被吸引了心思,尤其是汉弗莱戴维,更是觉得这次的东方之行来对了,这个古老的国度不仅有四大发明,造纸术、火药、指南针、印刷术,更不缺科学人才,所有人都在等待杨麟的精辟见解。
“据我所知,一开始的时候,灯泡的灯丝是使用的碳墨快,使用的时间只有三分钟,既然如此,有了先例,你们为什么不考虑换一种材料,替掉白金。”
就在汉弗莱戴维要说什么之时,杨麟的声音再次响起:“我知道一种材料,它的属性不仅耐磨损,还耐高温,只要寻找到它的矿藏,大量挖掘,就能付诸实施,进行推广。”
“那元帅,是什么材料?”薛凯奇立即问道。
“钨,用钨丝代替白金灯丝!”杨麟淡淡地说道,很是自信,随即从衣袖中就取出了一个灯丝,再次说道:“这个就是灯丝,我偶然得到的。”
整个过程中,都有一些助手在记录,将杨麟的建议记录在案,更有人忙活起来,走向一侧,取出抽气机,在灯泡原来的基础上,将里面的空气抽干净,更有人走了过来,接过杨麟手中的钨丝,稍微一处理,在杨麟的建议下,制作出了新的电灯,是由汉弗莱戴维执行。
刹那之间,由钨丝做灯丝的电灯亮了,比白金材料的电灯更加明亮,绚丽,此言,周围人的心里开始澎湃起来,紧张而忐忑,又有些期待,这个钨丝电灯的寿命能超过白金灯丝的吗?
作为一名理科生,能够考上本科,就说明杨麟的化学就不会差,当然会知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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