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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血色的印记 (第4/7页)

乐呵呵的放到院子的地上。

    “你这家伙,俺就知道,你惦记着这坛子老酒。”马大脚假装嗔怒地道。

    “好酒就要拿出来大家一起品尝,你这酒就算是埋在地下几百年,放着何用,到时还不知道进到谁的肚子,不如俺先喝了它。”

    李大志笑声好爽,震得树上的鸟儿振翅高飞。

    冷小熹跟春兰一起开始串肉,春兰自打接收了马大脚那凌厉的一瞥,乖巧了很多,眼睛也不怎么往季博明身上瞟了。

    冷小熹串肉串的速度很快,春兰见此,自是不想被落下。很快,那烤肉的香气飘荡在杏山村的上空。

    这味道自然是吸引了不老少的乡亲们。

    墙外闹哄哄的说话、小孩子跑动、砸吧着嘴儿的声音。

    在这里,冷小熹没有一个叫李刚的爸爸,更没有显赫的家庭做背景,不是她市侩,而是生活中带给她的感悟是,虽然,她没有叫李刚的爸爸,也不是她想巴结,如果有一个村长大叔貌似也不错。

    最起码,在这里,不会再有人想欺负她就欺负了。

    肉串相当的好吃,冷小熹吃了几串肉串后,起身去了厨房,亲自焖了一锅白米饭,炖了菜。

    一院子的人各个吃得心,村长李大志喝了酒,话自然多。

    “博明,那破烂的窝棚还能住人么?村里的场院那空置着几间房,虽然,那房破旧了些,但怎么也比你那看地的房子好很多,不如,你跟小熹就委屈点,搬来场院好了。”

    里正孙朝英听村长都这样说了,赶紧道:“博明再怎么说,也是队伍上的人,在战场上流过血的,是国家的栋梁之人,按说,村上就得照顾着,你看博明名下没有土地,所以,我觉得村长说的在理。”

    冷小熹听到此话,心中自喜,方才她不是还想着,如果,住在哪里,她就能把家人都接了来。

    正好,有些事儿,今后她忙不过来呐,如果,真的如村长所说,那可真如了她的愿了。

    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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