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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鸳鸯尾巴毛 (第2/3页)

就出去找大裤衩子喝酒,情绪挺激昂,当天喝得烂醉如泥,大裤衩子给送回来的。

    当天晚上,有人摸进了常坤的家里,用菜刀砍死了常坤妈妈和常坤仅有五岁的妹妹,然后把菜刀放到了常屁股的手里。

    常屁股一觉醒来,看到自己手里拿着菜刀,都是血,慌里慌张的跑到屋里一看,媳妇护着孩子被砍得血肉模糊,孩子脖子上也有一个深深的刀印儿。常屁股一下子就蒙圈了,还以为是自己干的,直接找了一根绳子在屋里上吊了。

    吴明一直听着没说话,紧紧的攥着拳头。看到常坤说到这里,噼里啪啦往下掉眼泪,吴明终于忍不住的问:“凶手是谁?”

    常坤摇摇头,说不知道。

    长长的叹出一口气,常坤又和吴明说:“当时,我没有参加葬礼,是因为你爷爷给学校打了电话。”

    “我爷爷?”

    吴明忍不住的提高了声调,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事会和爷爷有关。吴明只是记得,这场葬礼是爷爷操办的,每个步骤都很认真。

    “对,三爷当时和我说,小坤啊,哭吧,千万别回来,这杀人凶手肯定不是你爹,你回来没准也得被人惦记着,记着三爷的话,等有一天,你有了能耐,要用公正的方法,将凶手绳之以法。”

    “爷爷就告诉你这句话。”

    常坤点点头,然后补充说:“之后,三爷又找人给我捎了一件东西。”

    “什么?”

    “两根鸳鸯尾巴,三爷说鸳鸯尾巴上沾了妈妈的血,妈妈特意从城里买的,偷偷让三爷做的夫妻和合法,两口子没福气带着,却最后和妈妈一起看到了凶手。”

    “鸳鸯尾巴有通灵的作用?”

    “我把一根给了大裤衩子,大裤衩子活得惨,活得问心无愧,他一直把它系在拐杖上,另一个我把她和妈妈尸骨放在一起,但是,我没有得到什么提示。你一瞎闹,我就把尸骨拿了出来,那个鸳鸯尾巴却无意中被风吹走了。”

    吴明听了心里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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