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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故人 (第1/5页)

    此时厅堂内的秦军军官们也在议论纷纷,校尉李谦端居正座,正饶有兴致的听手下的军侯们讨论,还时不时地瞟一眼外面的慕青,听了一阵他的眼神中便有了些不耐烦,等到外面议论声起,传至大堂内时,他收回了一脸谦和的表情,见此情况,下面军侯们停止商讨,推举王平汇报。

    王平先是向主座上的李谦行了一礼,然后才朗声汇告:“禀校尉,属下商议之后,觉得这树妖所言应当为真。事发当晚,属下带人勘察现场,发现只有假山之下有其法力释放和打斗痕迹,其余均未找到。孙氏家主同其六弟死法独特,应当是被人或妖咬断喉咙,吸干了体内精血而死,其余人等则是被利器偷袭,看手法应为同一人所杀,而且据现场打斗痕迹判断,凶手并非木妖。真凶身手敏捷、手法犀利,而且根据现场判断,他应当受了伤。在挖开的密道内和抓住木妖现场发现的均是木妖自身血迹,凶手却没有留下丝毫血迹,应当是木妖从地底逃脱后被其发现并暗中追杀,只是没想木妖生命力旺盛,竟能活下来。案发当日凶手能不留痕迹的离去,隐匿手段相当高明,而且案发已过三日,凶手应当是离去了。”

    听完王平汇报,李谦脸上没有了不耐,他坐正身子,拿起了军印,“既是如此,此案判定如下,”“啪!”“孙氏施展邪术,图谋不轨,依大秦律,施术者皆斩首弃市,余者连坐,念起举族被屠,只没收其财产,不再惩处;嫌犯慕青,身为妖怪却私自入城,不入官府登记,又私交大户,虽是自卫杀人,却杀害秦军在职军官,且公堂之上口出虚言,知情不报,依秦律--斩!至于孙家灭门案凶手,孙府众人虽是犯人,却是在本案判定之前,不得官府批准,任何人不得擅杀他人,本校尉自会禀告廷尉,由其派人擒拿追杀。另外陛下有令,发全国刑徒至咸阳服役,故正午之前审查大牢,下午由军官带队,送刑罚过重者入郡城,再由郡府统一送至咸阳。此案已结,若有不服者可至郡府申诉。来人,送妖犯回大牢,军府重地,其余人等一律散开。”

    人们开始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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