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大林案(二) (第1/5页)
“白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当然。”
白墨同意了孔庚的请求。
于是孔庚遣散了身后迎送的众官佐,与白墨一同去了廷尉的公房。
“白先生,此事其实另有隐情。”
“什么隐情?”
孔庚沉吟了一会儿,道:“他那个儿子不是亲生的,而是过继来的,而且还是从云中郡北方的胡人手里过继来的,即便说杀人有罪,夷狄禽兽之子,在不在人之列,还有待商榷。且其之所以杀子喂父,是因为其父患有奇病,当地的医士说要用童子之心来治,所以他才杀子饱父。当时的廷尉韩隆没有弄清个中因缘,便要判郭大林有罪,不过是拍一拍脑袋的事儿,尸餐素位而已。”
“那个孩子几岁过继来的?”
“这我亦不曾了解。”
白墨摇了摇头。
云中郡守方谭发来的公文上对此案的细节一样含糊其辞,毕竟此案从县令初判、到郡守发文求情,可见当地父母官对此案的定性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情有可原”,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当地父母官对此案的看法一致,那又是谁把此案捅到了当时的廷尉韩隆的书案上?
白墨初来乍到,什么都还不太了解,即使他对此案的判决结果很气愤,但确实不该这么早就下结论。
“晋皇诰书、尉杂、讯狱以及各类刑犯的律书,一并派人呈到我府上。”
“诺。”
白墨说的几本书都是他在这个职位必须了解的东西。
晋皇诰书是天下一统后皇帝在最重要的昌龙殿所发布的大诰,里面除了规定了各类“基本国策”之外,还规定了晋国政治所应遵循的种种原则,相当于晋国的宪法。
尉杂是规定廷尉职责范围的法律,这个是一定要全看、细看的。
讯狱是有关问案、断案的种种规定,相当于后世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这些都是现在白墨所在的职位上,必须要了解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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