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三百七十六章 大叔往往有乱认女儿的习惯,应该啦 (第4/5页)

  绝大多数读者普遍在看书时都会直接略过有关作者介绍和前言部分,所以这说起来还是史塔夏第一次见着作者本人的画像,而在用双眸盯着人物画片刻过後,史塔夏松懈的吐了口气:我记住他了,那过於普通的外表大概是保护色,这在野外算是一种相当常见的隐蔽手段,虽然说没有特色的模样可以让他容易躲避在人群之中,但若仔细观察的话,从他眉间和五官之间透露出的懒散却会将他彻底出卖,很可惜的是没有他用过的物品,若能从气味上进行追踪,我有把握就算他易容也能轻松辨认出真身。

    看手下团员正色侃侃而谈的模样,团长大叔尴尬地咳了一声:他其实没有你想像的那麽难找,事实上我们这次要护送部落国前往的提姆莱斯正好就是他的地盘,就算撇除掉前段时间从部落国手上夺走的提姆莱斯城,据说他在另一处还拥有其他领地,尽管说从外表看起来确实不像,但这英雄联盟作者可是货真价实的领主。

    所以这代表了什麽?

    代表说你只要照着使节团发给我们的地图走就能安然抵达提姆莱斯,接着再和路边的人打听情报,轻松找到这位作者。团长大叔伸手抹了下脸,像这麽没有刺激感的冒险他这辈子从未听说过:但我认为你之後还是小心点比较好,毕竟这作者实际是什麽样个性我们并不清楚,而他底下又掌握着军队,要是你最後反而失陷在他手上就本末倒置了。

    我会注意的。史塔夏轻点了下头,与人互动这件事的确是她最大的短版,因此她并没有嫌弃团长大叔唠叨,毕竟对方会这麽说全是出自於一片好意。

    认真端详下史塔夏的面容,团长大叔确认对方是真的有将话听进耳里後满意的闭上了眼睛,然後翻过身从自己的行囊中翻出了一水晶吊坠,塞到了史塔夏掌心中:能交代的我都说完了,作为一个小冒险团的团长我没办法送你太高贵的送别礼物,这是当初出发前我在城里买的护身符,但因为没有戴项链的习惯一直放着,从今以後它就属於你了。

    史塔夏低头看了下吊坠,从水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