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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第2/3页)

是靠自己的摸索跟偏好了。

    他想的很简单,那就是死要死的全胳膊全腿的,比如刚才的跳井,那就是一个好办法,到时候喝成大肚能容的如来佛的样子,省得当饿死鬼了,可惜的是井里没水。

    那就换个,掐死自己吧,最起码也是个全尸,可惜的是将要成功的时候,没了力气。

    实在没办那就来个咬舌自尽吧,最起码外面看起来还是完整的,但是要是舌头放到一边咬的话,倒是有可能咬得断,但是却不一定死的了,因为只能咬掉舌尖那一小部分。

    这个何家鑫原来在电视上看过,说的是一个女警察的弟弟,还是一个警察来,害死了一个跟追他的女的长相差不多的另一个女的(你们觉得绕不绕啊?),然后他想了个办法就是让追他的这个女的勾引另一个男的,然后咬掉那个男的舌尖,然后放到死者的嗓子里陷害那个男的,后面就不多说了,反正那个被咬掉舌尖的男的就没死掉。

    所以何家鑫就把舌头伸到了前面去咬,但是根据物理学杠杆的原理的话,前面牙齿咬合的话,阻力臂是要远远大于动力臂的,所以要是想要咬断舌头还是不怎么现实的,是违反物理学的原理的。

    于是何家鑫又悲催的失败了,除了脖子里的大手印子,牙齿上还沾染了几丝血迹,舌头上还带着丝丝的疼。

    这是要逼着何家鑫动真格的啊?何家鑫扭头望向了厨房里的菜刀。

    李天王本来还带着一丝玩味的意思看热闹呢,这下也害怕了,我没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怎么感觉那里有点别扭呢?),这个还是要担因果的,何家鑫这种福禄厚重之人的因果,李天王自问担不起。

    “别介啊,孩子,年级轻轻的有什么想不开的啊?”

    一句普通的劝解的话,勾起了何家鑫无限的哀怨,但是想想,以后有可能大哭大笑,大唱大闹,还有可能裸奔的囧状,最关键的是有可能气死老爷子或者被老爷子打死的危险,何家鑫仍然是咬了咬牙叫道:

    “你别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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