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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心寒 (第2/6页)

洞,还会上天,文启小小年纪竟就这样的奸刁,可是半点不似他们王家人的。

    再一想到文启被秦家抚养了这些年或许还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缘故。

    不禁摇头,只不过既是已经勉强谈妥了,自是不敢久留的。

    王孟英当时就婉拒了秦家留客的好意,夜里头坚持歇在了崇塘的客栈里,却是基本没怎的睡,熬到天亮,就又登上了驶往京口的商船,离开了崇塘。

    一来一回行程七八天,却总共在秦家待了不到两个时辰。

    作为族叔该说的话,更是一个字儿都没说

    然后到了八月中旬,秦连豹一行从新安府回来后,仅仅在家过了个八月半,休整了三五天,秦连豹又再次出门,带着文启同罗冀前往京口,去履行文启的承诺。

    也就是在当年签订的一干契书上头,复又添上了王孟英的名讳。并应王孟英的要求,文启还额外同他签了一份契书,同意待七年期满之后,由文启出面将当年托管给他人保管的产业收回,除开文启自家的一份私产外,会将三槐堂名下的所有产业集中归于公中,并由王孟英日常打理。

    至于文启,则有监督的权利。

    倘若一旦发现王孟英有隐匿、侵蚀等弊行,将会按照族规,论以惩处。

    这是文启同王孟英达成的共识,也是各自一连退了好几步的结果。

    其实按着王孟英来时的筹划,文启既然还未弱冠,还是个孩子,接了他家去,不断了他的嚼裹,也算是族亲一场了。

    哪成想文启小小年纪,这样难缠,一步不肯退,不肯跟他回去不说,也不同意将托管出去的产业要回来,只说还有五年辰光,五年之后,待他弱冠,再来协同处置祖产。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有法子,文启不肯让,他又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回家去,只得让步。

    可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就没个收梢的辰光了,让到最后,不但只能同意文启暂且不回京口,也同意五年之后再收回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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