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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桃林 (第3/4页)

柴火来,默啜,去厨房弄点盐巴调料......记着啊,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再把别人召过来这兔子可不够分的!”说着从腰带里抽出那从不离身的障刀,走到一边的小溪里开始洗剥起这只肥兔子。

    这时候在大唐虽然能吃饱饭,但是肉还是奢侈品。就算是张信,平时也就是高粱米跟粟面,也就是打仗的那几天能吃几顿小米白面的,现在有了这只大肥兔子,张信的口水止不住的往外流,“天啊,老天爷你总算开眼了,知道我嘴里都快淡出鸟了,特地送一只兔子来打牙祭......没说的,我谢谢你。”

    多西跟默啜平时吃的还不如张信的,现在听着张信的语气,这兔子还有他俩的分,不由心里暗喜,手上的动作麻利了许多,不多时,一堆枯败的桃枝跟一罐盐巴就出现在张信眼前。

    张信把洗剥好的兔子用桃枝穿了,架在火上开始烤,不时的抹点盐巴入味,不一会,那只肥兔子就被烤的金光闪闪,不时有一滴滴的油脂滴到火堆里发出“呲啦......呲啦......”的声音,一阵烤肉的香气散发开来,馋的仨人直吞口水。

    不一会,张信估摸着这兔子能吃了,抓起点浮土把火灭了,顺手扯下一只后腿,“自己撕吧,别客气。”说着也不管俩人,大口大口的撕扯起那喷香的兔腿。

    说实话,兔子肉其实也就一般,不仅口感比较柴,还不想鸡鸭那样入味,可架不住三个被活活憋成食草动物的食肉动物——张信就不说了,这家伙就是嘴馋,多西跟默啜本来就是游牧民族,人家的主食就是肉,结果到了大唐天天吃素嘴里早就淡出鸟了,这只烤的一般的大肥兔子还没活过一盏茶时间,就变成了一地的骨头。

    张信拍拍自己的兔子,说来也怪,这刚吃饱了没一会,居然又吃下去小半只兔子,也不觉得撑得慌,真是奇哉怪也......

    默啜躺在地上打了个饱嗝,“五爷,你真厉害,这地方平时兔子也不少,专门偷这的桃子吃。可是那东西跑的那么快,一般也逮不住,我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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